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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听证:防渗工程不一定非得拆?

2024-05-20 新闻资讯

  在一片争议声中召开的听证会又在争议声中结束。与听证会热烈的辩论气氛形成反差的是,圆明园寂静的施工现场。放眼望去,平坦的湖底已看不到防渗膜,几台挖掘机静静地“趴”在湖中一角。闲蹲在岸边的工人指着湖底松软的新土对记者说,“都铺好了,就在地面50厘米下边。”一切似乎都太晚了。但防渗膜是否拆除,圆明园防渗工程到底要交多少学费,这笔学费最终由谁“埋单”,防渗工程凸显的法律问题有哪些,迟到的听证给人们留下了一连串悬念。

  圆明园公园管理处负责人在接受各个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预算总造价为3000万元人民币,不是个别人未经考证公布的1.5亿元,这中间还包括土木工膜铺设、维修驳岸、拆除临时设施、整修码头、种植水生植物、水电管线铺设等分项工程;其中土木工膜铺设工程总面积计划为75.5万平方米,单方综合造价为28.86元/平方米,即2179万元。

  而央视记者在采访承接这一防渗工程的京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负责人王英江时却了解到,防渗工程的总造价是1100万元。王英江在电话中和记者说,他就是做湖底防渗的,一共1100万元可以铺38万平方米,主要原材料是土工膜(防渗膜)。

  而防渗膜的生产厂商——山东宏祥化纤集团总经理张吉和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也证实称,跟他签订供货合同的是京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理。

  按照王英江与山东宏祥化纤集团签订的买卖合同,每平方米防渗膜的价格是7.2元,目前京水公司只购买了10万平方米,总价是72万元。而山东宏祥化纤集团有关人士和记者说,他们与京水公司曾约定购买40万平方米的防渗膜,总价大约是280万元左右。而记者无论在采访山东宏祥集团还是京水公司的王英江,他们都承认,对于湖底防渗工程来说,最主要的原材料就是这种防渗膜。

  那么造价1100万的防渗工程,最主要的材料费只占四分之一,剩下的800多万元究竟又做什么用呢?京水公司拒绝回答记者的疑问。

  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圆明园的这些工程费用,绝大部分是政府掏的,所以圆明园里的工程理应履行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并接受监督。但真实的情况是如何的呢?圆明园管理处拒绝回答。主管全市建设工作的北京市建委不愿就此事表态,主管河湖水道工程的北京市水务局海淀区水务局也都表示他们不知情。

  但据记者了解,参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两家实施工程单位,一家叫京水公司,曾是北京市水务局的下属公司,另一家叫北京市海淀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曾是海淀区水务局的下属公司。在圆明园管理处的官方网站“圆明园大事记”中,2003年10月13日,三家实施工程单位拿下了圆明园西部清淤工程,这三家单位中就有上述两家公司。而别一个企业是北京市圆明园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其法人代表就是圆明园管理处主任李景奇。

  在如此庞大的圆明园工程中,这一些企业究竟有没有通过正常的招投标、他们的经费使用和施工管理有没有正真获得有效的监督,这些还都是个谜。

  多数网友对谁该为“塑封”圆明园埋单这样的一个问题表示了强烈的关注,有人指出“目前究竟造成了多大损失,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和已经开工的经济损失由谁埋单?”“不管是保留工程,还是撤销工程,浪费巨大的财力物力谁来埋单?总要有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圆明园工程属于典型的未经过环境评价就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在回答记者关于“是不是该追究海淀区环保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回答说:“海淀区环保局刚开始并不知情。”而听证会主持人、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则说,在必要时可能对有关部门做出经济处罚。

  在听证会之前,也就是2月21日,环保总局就召开了有关“环保风暴”下一步行动的会议。一些参加会议的专家就已经提出了“官员问责”的问题。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专家梁从诫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也提到,对于这项工程,上级部门要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而谁是发包商谁就应该负这个责。

  从行政规定上来说,国务院《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了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和责任相统一。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我国刑法中关于滥用职权罪、环境监督失职罪、非法征用土地罪都有相关决策和责任承担条款。就本次工程而言,要从行政环保系统先细化、规定我们官员的问责制。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学所教授李楯在听证会上就提出:“建议国家环保总局应该报请国务院启动问题问责,追究圆明园违法在湖底铺设防渗膜相关政府官员的责任,应该建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针对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在职责范围内、在圆明园这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上的行政不作为,免除他局长的职务。”

  “防渗工程”所引发的“官员问责”的问题,不但是专家们进行思考的一个问题,也是关心圆明园事件的普通民众所关心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影响如此重大的事件责任究竟由谁来负?应该怎么样负?也希望由此得出的解决方案能够填补我国环保领域的一个空白。

  作为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共同的文化遗产,圆明园受损害引起了无数人的关心。但回放整个事件,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在整个事件至今,通过法律途径处理问题似乎被排除在外,没有人提出要告工程实施者破坏世界文化遗产,也没有人提出要告环保局或者其他主管部门监督不力。

  其实,“非不愿也,是不能也。”依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直接受到利益损害的受害人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环境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样。而圆明园事件的现状是,尽管全人类的利益都受到了影响,但却没有一点一个人符合原告条件。

  铺了防渗漏膜后,湖水无法循环自净,变脏变臭,鱼儿可能遭受生存危机,但鱼儿自己无法申诉。而无论是游人还是市民都很难成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直接受害者。圆明园事件所折射出的,正是我国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缺位所带来的无奈。

  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我国寸步难行,原因远不止原告范围狭窄这么简单。与会律师提出,行政机关的支持对环保公益诉讼很重要,因为污染源多是大企业大公司,在调查取证、法律援助等方面,假如没有行政机关的支持,公民哪怕是环保组织,都很难和大企业抗衡。

  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说,对原告的起诉条件,起诉资格的限制已经过时了。我国目前仅仅是在环保单行法中引入了一些非常有限的尝试,直接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目前还没有。但他同时透露,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水污染防治法有望获得突破,首度引入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赋予直接受害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起诉权。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公益诉讼有两种模式,对我们国家而言,不管采用哪种模式,向前走一步总归是好事情。

  虽然圆明园防渗工程凸显出如此众多的问题,但国家的巨额资金已经投进去了,巨大的塑料薄膜已经铺进了圆明园湖底,而且工程已经接近尾声。现在,我们在问责和争论的同时,当务之急是应当考虑,该如何收拾这个“摊子”。针对这样的一个问题,参加听证会的专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在防渗工程解决方案中,支持人数最多一种就是拆。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的姜文来就是这里面之一。他说,要打通湖底与地下水的通道,采取比较特殊的政策,保障圆明园最低蓄水量,“科学高效配置已有的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相比前一种方案,清华大学沈志良教授的建议则较为温和,他认为,防渗工程有必要,但应采用更好的办法。全部恢复原貌不科学,整个湖底可以铺适当数量垂直排水井,以此调节生物链。现在可以用南方的竹子围成圆筒,放上石头,跟地下的渗水层连接起来。这个防渗工程虽然阻断了地下湖底的渗透,但现在把湖作为一个蓄水池,用湖里的水不断进行周边绿地、树林的灌溉,这个水还可以渗透到地下。

  导致圆明园事件的最核心缘由是缺水,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钱易和记者说,能够使用中水浇灌,这也是听证会上多位专家的想法。钱易说,圆明园附近就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取得中水近在咫尺。“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应该用三句话来解决,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包括开发再生的污水资源,包括开发海水资源等等,这次事件给我们所带来的启示远远不只是圆明园。”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会主持人、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做了简单的陈述。“正反两方意见互相陈述,我们本来通知了圆明园要请足专家,讲明道理,结果圆明园方面专家的理由却不太充分,赞成铺膜的专家只从水资源节约的方面出发,有些弱。”他认为,这次正反两方的辩论,反方占据了上风。

  祝兴祥说,选在昨天举行听证会,是因为“五一”黄金周在即,希望圆明园尽快处理问题,迎接中外游客。

  “这次处理问题的程序是先举行了一个专家讨论会,邀请了水资源、生态保护、人文、生物等多方面的专家,今天的听证会是第二个步骤。”祝兴祥说,环保总局将把陈述人的讲话归纳为几个要点,在等待圆明园提交上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做出行政审议。